喜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同心”品牌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三培育三引领”活动第二批检察产品特色品牌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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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同心”民事、行政工作品牌被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检察产品特色品牌”!


“同心”品牌简介

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三培育三引领”活动以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品牌创建为抓手,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同心”民事、行政工作品牌作为该院“阳剑”检察品牌的子品牌,寓意“与民同心,携手同行”。加强“同心”标识设计,其中蓝色小人代表着检察机关,橘黄色小人代表着人民群众或行政机关,携手前行共同组成“心”型,寓意同心同行,通过法律监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双赢多赢和共赢,共同走向美好未来。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打造“全市叫得响,全省有影响”的“同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品牌,坚持品牌培育与业务深度融合。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7件,先后有3个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1份法律文书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5个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一是深化理念创新,强化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机制5个,建立工作站1个,在支持起诉、打击虚假诉讼等工作方面凝聚合力。聘请行政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11人,参与案件办理20余件。

二是聚焦工作大局,强化服务民生。服务乡村振兴,帮助28名困难群众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育费20余万元;聚焦产业扶贫,化解802名脱贫户返贫风险;参与“下基层”“下社区”调处矛盾30余次,办理涉企案件10余件,法治宣讲800余人次,护航高质量发展。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强化检察担当。开展维护民生民利等专项行动,运用“五心”工作法,通过“零距离”接访、调查核实、释法说理、公开听证,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获5个案件当事人赠锦旗、感谢信,办理一起涉退役军人行政争议案件,被最高检评为2022年“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四是注重素能提升,强化提质增效。突出以案代训,不断提升办案实战能力,对标对表25项核心指标、11项重点工作,狠抓案件办理,办案数量较去年同比增长 210%,业务条线考核位列全市一等次,工作成效被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部门获评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集体。

下一步,富顺县检察院将再接再厉,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检察院“品牌.特色建设主题年”部署,进一步深化“阳剑”系列品牌内涵,切实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和检察队伍形象,从“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实践中积淀提炼优秀检察文化,不断擦亮检察文化品牌,为打造检察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精神文化支撑。


文章:第四检察部 杨洋

排版:政治部 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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