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诞带货女士内衣翻车事件,男性代言女性产品,违法还是营销陷阱?

关于李诞带货女士内衣翻车以及男性代言女性产品是否违法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 "法律层面:男性代言女性产品是否违法?" "通常不违法。" 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男性代言女性产品。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主要关注的是广告内容是否真实、是否误导消费者、是否涉及虚假宣传、是否低俗化等。 "关键在于广告内容和方式。" 如果广告内容本身是恰当的,比如男性通过幽默、创意的方式介绍产品特点,并且没有使用可能引起不适或歧视的言论,那么通常不构成违法。 "潜在的法律风险:" 如果广告内容涉及对女性的物化、刻板印象,或者使用了可能被视为歧视性、不尊重的言论或形象,可能会违反《广告法》中关于禁止使用歧视性语言、不得贬低特定群体形象等相关规定。但这并非因为“男性代言女性产品”本身,而是因为广告内容不当。
2. "社会和商业层面:为什么会出现“翻车”和争议?" "刻板印象与信任问题:" 女性消费者可能更倾向于信任由女性或更了解女性需求的代言人来推荐内衣这类私密的个人产品。男性代言,尤其是像李诞这样以幽默、脱口秀为主的公众人物,可能会让一些消费者觉得他不够“懂”内衣,或者觉得这种代言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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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脱口秀行业的代表人物,李诞近年来颇受人们欢迎。在他的推动下,几档脱口秀节目成功带红不少演员,当然也因各种争议话题屡上热搜。从卡姆到池子再到杨笠,如今又轮到了李诞自己。

2月25日晚间,“李诞带货女性内衣品牌道歉”冲上热搜榜,起因是前一日,李诞在其个人社交平台为女性内衣品牌Ubras带货,而营销文案称Ubras是“一个让女性轻松躺赢职场的装备”。

众多网友纷纷指责如此营销是对女性的极大侮辱,有女性网友留言:“女性穿什么品牌的内衣和躺赢职场有什么关系,一边赚女性的钱另一边对女性意淫羞辱,花钱买气受。”

对此,Ubras迅速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道歉声明,承认营销推广中存在不当措辞,给大家带来的不适,深表歉意,并第一时间下架相关内容,未来会以更严谨的态度进行内容的创作与审核。

事发近一天后,李诞通过个人微博公开道歉,表示此番带货“措辞确实不当”,“作为语言工作者,我拿到这份文案时,理应更能意识到它带来的影响”。他强调,自己一向是尊重女性的,今后在工作中,尤其是涉及女性话题的发声需要更多考虑女性朋友的感受。

就在不久前,全棉时代品牌就因广告中情节涉嫌“侮辱女性”而被声讨,如今Ubras又因同一原因翻车。

据了解,Ubras为彼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内衣品牌。天眼查APP信息显示,彼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品牌创始人钭雅前。钭雅前有10余年业内经验,曾任国内一线内衣品牌高管。2018年8月,Ubras获得今日资本5000万元A轮融资。2020年9月,Ubras完成数亿元B+轮融资,由红杉资本领投,老股东今日资本跟投。

针对Ubras此次请李诞带货的情况,有网友认为,男性艺人为纯女性产品带货并不合适,Ubras的行为或涉嫌违法。

对此,银柿财经记者咨询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封跃平。封跃平表示,早在2015年,我国就对《广告法》进行了新修订,规制在广告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

根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封跃平解释说,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就是如果明星想为某件商品或某项服务代言,成为其代言人,必须先使用该商品或接受该服务才可以。“本事件中,李诞若要为该女性内衣品牌代言,必须先使用该商品。如果未曾使用过,那么确实不能为该品牌提供代言服务。”

但封跃平坦言,现实中,众多国内外明星多有逆向代言广告经历,比如男明星为内衣、高跟鞋和卫生巾等产品进行代言,女明星为男装代言等等。虽然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代言的前提为使用过推荐的商品或服务,但并未明令禁止性别逆向代言的行为,而另一方面,实践中对于“使用”的理解也存在不同,导致质疑连连。所以,在规制明星代言的问题上确实有一定现实难度。

“虽然法律并不禁止,但考虑到品牌方和对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影响,建议明星们不要铤而走险,否则造成品牌方受损,可能还需承担违约责任。”封跃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