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纪委监委与税务部门联动 打造“纪税联动促廉洁”品牌
近日,罗湖区纪委监委与区税务局联合开展“纪税联动促廉洁”专项行动,旨在通过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税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税务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主要做法包括:"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情况,研究问题,部署工作,共同推进纪税联动工作。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税务部门及时向纪委监委提供税收征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纪委监委则将执纪审查中发现的涉税问题及时反馈给税务部门,实现信息互通,形成闭环管理。
"建立线索移送机制。" 对税务部门发现的涉税问题线索,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移送纪委监委处理;对纪委监委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涉税问题,及时移送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联合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加强廉政教育。" 联合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通过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方式,增强税务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纪税联动促廉洁”品牌的意义:"
"强化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通过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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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12月9日讯(记者 郭含笑 通讯员 曾林 陈心彤)“您好,我们在办理一起涉及税费的案件,您可以和我们讲讲相关税费政策吗?”“近期我们想开展税务系统警示教育,区纪委监委能否支援我们一下?”......像这样的业务交流,现已成为罗湖区纪委监委与区税务局干部之间的工作日常。近年来,罗湖区纪委监委与罗湖区税务局立足职责,常态化协同合作,发挥双方各自职能优势,在业务配合、业务交流、业务培训等方面持续发力,实现优势互补、互融、互赢,共同打造全面从严治党“纪税联动促廉洁”品牌。今年以来,罗湖区税务系统主动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两个责任”协同机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部门,以“大服务”体系构建为契机,创新建立“外部观察员税务监督员”多元综合监督模式。一方面开展“体验式”观察,区税务局特约监督员、辖区企业代表亲身参与,感受区税务局“大服务”体系事前“标准化”“数据化”、事后“快速化”“批量化”的转变,并提出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开展“聚焦式”监督,加大对随意裁量、服务态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查找在服务群众、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促进纪税双方工作质效提升,该区纪委监委与区税务局建立了“线上线下”工作联系协调机制,通过提供指导性文件、业务指导咨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共同分析研究双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既大大弥补了税务部门在执纪审查标准化方面存在的短板,也增强了纪检监察人员在处理案件中涉及税务业务的能力和水平。双方在警示教育方面也多有合作,为合理充实“罗湖廉洁教育百人团”师资力量,罗湖区纪委监委将税务系统的业务骨干纳入讲师团成员中,以便在宣讲中对涉税案例讲解更加深入、更加专业,目前已开展2期宣讲,面向税务系统宣讲达200余人次。同时,按照区纪委监委相关部署和要求,区税务局通过党委会“会前学廉”、书记讲廉政党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等方式,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做到双提升、双发展,目前已开展“会前学廉”26次。“‘纪税联动’不仅提升了我们纪检干部的监督执纪能力,也对提升整个税务系统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大有裨益,能有效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和严格依法治税的双提升、双促进。”罗湖区税务局纪检干部说道。罗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与区税务局建立健全纪检干部联合培训机制,通过跟班学习、专题讲座、“点穴式”预防等有针对性的举措,持续打造好 “纪税联动促廉洁”这个品牌,共同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进行更多探索,取得更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