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重要的行业监管动态。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以总结和解读如下:
"核心内容解读:"
北京市针对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的管理,引入了基于违规行为次数的处罚升级机制。具体规定是:
1.  "主体:" 北京地区的电动自行车门店。
2.  "触发条件:" 该门店因违反相关法规或行业规范(例如销售超标车、不按规定登记、提供虚假信息、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立案处罚。
3.  "关键节点:" 当一个门店"累计被立案处罚达到两次或以上"时。
4.  "后果:" 该门店将面临最严厉的处罚——"被取消其经营所依赖的品牌授权资格"。
"意义与目的:"
   "加强行业自律:" 此类行业公约或监管措施旨在通过明确的奖惩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促使电动自行车门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
   "提升产品质量与安全:" 限制或取消不合格门店的授权,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劣质、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流通,保障消费者和公共安全。
   "保护消费者权益:" 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特别是取消授权,是对消费者权益受损的一种有力回应和补偿。
   "净化市场环境:" 通过淘汰不合规经营者,提升整个行业的形象和竞争力。
   "品牌方风险控制:"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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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0月24日获悉,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近期联合行业企业,共同制定并推行《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行业抵制拼改装等违法行为的自律公约》。目前北京已有1085家电动自行车品牌的门店完成《公约》张贴公示,若门店存在明示或暗示提供拼改装服务等行为,将被责令停业整顿。

记者了解到,此次推出《公约》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遏制加改装强光灯、解限速等违法行为,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及其经营门店主动抵制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公约》明确要求,各相关企业及门店必须严格遵循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与地方管理条例,郑重承诺不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实施任何形式的经营性篡改、拼装、加装、改装;严禁在出厂产品上安装任何可能影响车辆安全使用的装置或附件,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
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公约》特别强调了惩戒机制,要求生产企业、品牌代理企业加强对授权门店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门店存在销售目录外车型、明示或暗示提供拼装、加装、改装服务等违反销售代理合同的行为,或因相关违法行为被行政执法部门立案处罚并损害品牌商誉的,应责令涉事门店停业整顿7日,并暂停供货30日。对于情节严重,如被立案处罚两次及以上的,必须取消其品牌授权资格。
《公约》督促各经营门店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缺陷产品召回、事故调查与质量安全追溯等工作,必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信息,并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据悉,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085家销售雅迪、爱玛、九号、小牛、台铃、新日等20余个电动自行车品牌的门店完成《公约》张贴公示。同时,为提升消费者知晓度和参与度,签署《公约》的各门店还同步与购车消费者签署《自觉抵制拼改装》告知书,明确双方权责,共同维护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马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