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万购入二手奔驰大G,前任留下的豪车却让他上班仍需打车

这听起来确实是一个挺有意思也挺让人有点“五味杂陈”的情况。我们来分析一下几个关键点:
1. "170万买二手奔驰大G": "价值与价格":奔驰大G本身是一款硬派越野车,以其坚固、越野能力和品牌价值著称。即使是二手的,170万的价格也相对不低,通常意味着这辆车可能是高配、车况较好、或者有特殊的改装(当然,也可能是品牌溢价较高)。这个价格购买二手大G,说明您对这辆车有很高的期望和一定的预算承受能力。 "情感因素":“因为‘前任’”这一点很关键。这很可能意味着这辆车对您有着特殊的情感价值,可能是前任车主用过的,或者与前任有关联,让您觉得这辆车有故事、有“灵魂”。
2. "“前任”,他上班还得打车": "车辆实用性":奔驰大G虽然用途广泛,但也存在一些“短板”,比如城市通勤的便利性不高(尺寸大、油耗高、停车难、可能不好开)。如果这个“前任”是车主,并且他上班的地方交通不便或者距离较远,导致他还需要依赖打车,这反而侧面说明了大G在城市日常通勤方面可能并非最优选择,或者至少不适合所有人的通勤场景。 "潜在问题":这引出了一个疑问:这辆车是您买的,还是“前任”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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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多万买“大G”

一年多后被扣押


李先生反映

三年前在杭州汽车城

买了一辆二手奔驰G350

可一年后

警方说是“涉案车辆”

把车子扣押了



李先生:当天看好就当天订下来了,付了70多万,贷款贷了99万。这个车子开了一年半,就因为前车主一年以后涉及到车辆诈骗案,我这个车子也涉及在里面。因为是徐某本人过户给我的,不是通过车商过户给我的,所以说我有直接关联。萧山公安说这个车子作为涉案车辆,要扣押的。



李先生介绍

车子是在杭州汽车城买的

《二手车交易协议》写着

甲方是翁某

乙方是李先生

丙方是杭州帅车阿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李先生说

不久前他还完了贷款

拿到了机动车登记证书

显示上一任所有人是徐某

2023年12月

萧山公安出具了《扣押决定书》

上面说“在侦查徐某涉嫌诈骗案件中

发现你持有的下列财物

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



李先生:正常买卖,正常过户,也是市场正常价格买的。车款我是交给“帅车”的,我不认识原车主,也没有见过他,是“帅车”收了这辆车,只是没有过到它名下,直接过给我了。

记者:这两年时间事情有进展吗?

李先生:没有啊。因为这个案子如果走民事诉讼,他说要等刑事案子结束。你去问法院那边进度,要拿车,他要我找公安。公安说我案子已经提交给检察院,到法院了,不归我管。现在就是拿车拿不到,诉讼也诉讼不了,一言难尽,只能等,干等。所有损失都在我一个人身上。



李先生说

当初的车款是打给车行姓翁的销售

还有一位金某

车子就在杭州拱墅区的汽车城提的

来到门口挂着“帅车”字样的门店

一位工作人员从里面走了出来

说是这件事情目前由她经办

一行人跟着她来到店里



经办人:这个车正常办理了交付手续,一年半以后,萧山公安分局以上一任车主涉嫌诈骗、配合侦查的缘由,扣了他的车。过程当中我们也沟通了很多次,第一个,我们已经尽到了相关的交付责任。第二,他作为善意取得人,公安机关扣押车辆不是很合理的情况下,我们配合他一起去向公安机关把车子要回来,或者我们一起去进行行政诉讼啊。

李先生:车我是通过你商家买的,你收了一辆涉案车辆卖给我,最少你们商家有一定的责任,要保证我能正常使用。使用不了,两种方案,你给我一个同价的代步车,要么你就解除合同,把车款退给我。车子拿回来也好,拿不回来也好,拿回来我过户给你,拿不回来你自己想办法。因为这个车你在卖我之前就是一辆涉案车,不是卖我以后变成涉案车的。



李先生说

自己买了车

每个月要还几万元的月供不说

平时出行上班还得花不少打车费

实在有点冤

经办人表示事情发生后

前车主已经被拘留

他们也没法联系



经办人:前期就是他有辆车,是正常有手续、能过户的,我们就跟他买卖,完成过户了。过户完了以后一年半,公安机关才扣押,那你说这个事情一直来找我们。找我们也配合你,但是你不能一直以这样的形式,通过拉横幅啊,网络发帖恶意中伤我们的企业形象,损害我们公司名誉,这个我们是不能接受的。

李先生:是你向徐某收了这个车,你再卖给我,本身就是你的问题。你又不是纯中介平台,如果是中介平台,为什么我的合同上没有徐某签字?为什么只有你们销售签字、财务签字?

经办人:公安机关如果把这个定性为赃物,你可以进行民事诉讼,我们百分百配合,一分都不带少你的。但是你们如果在没有刑事判决,没有定性为赃物之前,这个事情到底是不是车子有问题,还没形成结论,你这样采用极端的维权手段,我们认为是不合理的。

李先生:这个不叫极端,我是陈述事实。车我向你们“帅车”买的,车是不是已经被公安扣了两年了?

经办人:有没有处理完?法院的流程没有走完,你这样来找我们闹,你觉得合理吗?



2

“涉案”不止一辆

后续还得等待


李先生觉得不管怎么说

几年下来

他付了一百多万

实打实付出了时间和资金成本

关于车款的事

他也只能找跟他签合同的卖家



从始至终

这位经办人没有透露自己属于哪家公司

记者仔细看了看李先生的合同

末尾盖的章是

杭州帅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

和合同开头的丙方

杭州帅车阿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名称不一致

两家公司注册地在杭州下沙

到底是哪家公司卖出的李先生这辆车呢?



经办人:我们只是“帅车”下面的一个做经营板块的小机构。

记者:但他说车在这提的。

经办人:不是这里,是那边,现在都已经关掉了。

记者:现在这里怎么都挂的“帅车”门头?

经办人:“帅车”是一个品牌。

记者:你们主体到底有几个?

经办人:你就找我就行了,我们又没有不承认。

记者:那个姓翁的销售?

经办人:姓翁的销售已经到其它公司上班了。

记者:姓金的呢?

经办人:他都已经离职了,你找我就行了。

李先生:昨天都在,今天就离职了?

经办人:他本身就不在“帅车”。现在我有说这个事情不管、不对接吗?那你纠结这些细节有什么意义呢?

李先生:我已经等了两年了,这车等了两年了,还得等一两年。可能涉案人还要上诉。其实我跟涉案人没有任何关系,我是找他们买的,他们只是省了一道过户程序,直接把车过给我了。

记者:涉案的不止你这一辆吗?

李先生:不止我这一辆,可能十来辆,他们就卖了四辆。



关于这一点

记者再次联系了经办人核实



经办人:嫌疑人有几辆车子,总共有七八辆车子都是作为所谓的资产,给公安机关作为侦查。但是我们车子其实是在他案发前一两年,我们进行的交易。

记者:他跟你们交易的时候一切都正常吗?

经办人:一切都正常的。

记者:他拿这么多车来交易?

经办人:不是一次性拿几辆,是几年拿了几辆车,陆陆续续三四年,今年卖一台,明年卖一台。他有什么诉求,我们其实都是很积极。包括他第一时间出了情况,徐某有另外的车子,也是作为涉案车辆要求扣押,但是另外车辆,车主就以善意取得为由,跟公安机关进行申诉,说是善意取得,希望不扣押。另外的车辆就没有扣押,就正常在用。

记者:另外的车辆过户,也是直接从徐某过户到新车主吗?

经办人:也有的。



经办人表示卖车后一年多事发

他们也无法预料

之前他们也和李先生一起去找过有关部门

看看有什么解决办法

至于李先生提出的折旧费等

他们也愿意先行承担

但直接退回车款

事情还没尘埃落定

他们没法答应

关于这事

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 陈律师:这个车子如果被公安认定为赃物,那么就看这位先生在买车时,是不是明知这辆车是赃物。如果不知道它是赃物,又是通过合理市场价格买下来的,并且已经支付了全部车款,那么法律上我们一般可以认定为属于善意取得。如果车子被公安机关查扣了,可以向公安机关交涉,请它返还。



记者从萧山公安分局了解到

案件目前还没判决

车的去留要等待法院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