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蜂享家”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况,都值得警惕:
1. "利用标价错误为由拒发货:"
"可能性:" 商家可能故意将商品标一个远低于正常价格的错误价格(“跳楼价”),吸引消费者下单。当订单产生后,商家以“标价错误”或“系统故障”为由,拒绝发货,从而避免损失。
"依据:" 根据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如果商家在购买页面没有显著提示该价格是错误的,或者在下单后没有及时通知消费者价格错误并按约定或合理方式处理,那么其拒发货可能构成违约或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按照标价发货,或者解除合同并可能要求赔偿。
2. "暴露虚假库存嫌疑:"
"可能性:" 商品标价错误也可能是商家库存管理混乱或故意制造的假象。商家可能根本没有足够的库存来满足低价促销的需求,通过标错价格吸引订单,然后以“库存不足”、“商品下架”等理由拒发,甚至根本不发货。这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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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接到消费者举报“蜂享家”以标价错误为借口拒绝发货,存在虚假库存嫌疑。
8月26日,江西省的谢女士通过电诉宝反映,其在蜂享家小程序先后下单购买三件拉谷谷品牌服装后,平台均以价格设置错误、物流问题或商品售罄等理由单方面拒绝发货,然而谢女士发现平台同期仍在持续销售同款服装,她与客服多次沟通仅得到“将有专员联系”的回复却无人跟进处理。
谢女士认为平台行为涉嫌虚假销售,要求蜂享家履行合同义务立即发货而非退款,并强调商家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不应转嫁给消费者。

据网经社企业库显示,蜂享家隶属于鲸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30日,注册于江苏省扬州市,法定代表人为王银雪。

根据“电诉宝”2024年至今受理的社交电商领域用户有效投诉显示(依据投诉量排行),蜂享家排名第1位,最新评级为“不建议下单”。其他被投诉的类似电商平台还有:快团团、一直娱、千岛app、爱库存App、nice、萌推、想去网、shang店小程序、淘粉吧、小红书等。

【案例一】用户投诉“蜂享家”销售二手阿玛尼手表涉嫌欺诈换货过程疑点重重
5月24日,陕西省的王女士通过消费投诉平台反映,其在蜂享家平台阿玛尼专场购买的阿玛尼满天星手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疑似为已拆封的二手商品。
王女士于5月16日下单,收货后即发现表体有明显使用痕迹,遂向平台申请换货。然而换货过程中物流信息显示派送地址为杭州,与王女士所在地不符,经电话核实快递员确认地址无误,平台却单方面显示“换货完成”并关闭订单。王女士多次通过平台客服渠道投诉,提供了包括问题商品照片、物流截图及通话录音在内的一系列证据,要求平台提供官方客服或商家直接联系方式均被拒绝,从早上8点到晚上8点持续沟通未获实质进展。她强调购买时已反复叮嘱确保商品全新,换货时再次明确要求,现主张平台涉嫌消费欺诈,要求按商品价款十倍赔偿并归还手表。
接到用户投诉后,我们已将案件转交平台方处理,目前蜂享家尚未对此事作出正式回应。
【案例二】用户投诉“蜂享店”退货流程混乱致退款不全售后处理效率低下
5月2日,有消费者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4月22日在蜂享店平台购买了两个订单共计三件儿童防晒衣,收货后发现不适合宝宝穿着,遂选择退货退款,并通过圆通快递寄回商品。
退货过程中平台物流系统出现混乱,消费者发现退款未全额到账。经与圆通快递核实,商家仅收到一个包裹,而平台系统显示两个退货订单共用同一快递单号。虽然快递公司解释实际分两个包裹寄出并称已与平台沟通,但问题仍未解决。平台客服坚持缺少一件商品拒绝全额退款,暴露出该平台在退货流程协调方面的短板。
接到用户投诉后,我们已将案件转交平台方处理。根据蜂享家平台公布的售后规则,用户需在申请通过后7天内寄回商品并填写正确物流单号,而平台应在商家签收退货后72小时内完成退款。但实际执行中,平台系统未能有效识别分包裹退货的物流信息,导致退款延迟。截至发稿前,蜂享店平台尚未对此投诉作出正式回应。
【法律合规成果】
网经社在消费维权、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关部委、消协的肯定。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调研课题项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与《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的“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座谈会上,发布《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消法》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参加,并获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

2013年,网经社受邀出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支付业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并做主题报告;发起“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推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