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13家企业荣膺首批‘美豫名品’授权,助力区域品牌升级

这是一个关于新乡市企业获得官方授权使用“美豫名品”标识的新闻要点。
"核心信息:"
"主体:" 新乡市13家企业。 "事件:" 获得首批授权,可以使用“美豫名品”官方标识。 "背景/意义:" “美豫名品”很可能是新乡市为了推广本地优质产品、提升区域品牌形象而设立的一个官方认证或推荐品牌/产品系列。获得授权意味着这些企业被官方认可为符合相关标准,其产品可以打上这个标识进行宣传和销售。
"可能的解读:"
1. "区域品牌建设:" 新乡市正在积极打造区域公共品牌,通过“美豫名品”来聚合地方优质资源,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2. "质量背书:" 获得授权通常意味着这些企业或产品在质量、信誉、特色等方面达到了一定的标准,为消费者提供了选择依据。 3. "促进销售:" 拥有官方标识有助于提升企业产品的公信力和吸引力,可能带动相关产业的销售增长。 4. "首批授权:" “首批”表明这是一个新启动的项目,入选企业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总结:"
这是新乡市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打造区域品牌方面的一项举措,旨在通过官方认证的方式,帮助本地优质企业提升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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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阅读延伸:新乡市13家企业获首批授权使用“美豫名品”

1月10日,记者了解到,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首批授权128家企业160类(个)产品使用“美豫名品”,我市13家企业名列其中。

据了解,日前,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首批“美豫名品”评价认定工作,经资格审查、品牌价值评价、专家评议、征求部门意见等程序,最终128家企业160类(个)产品获得授权使用“美豫名品”。我市入选的13家企业中,装备类3家、材料类3家、食品(酒、饮料)类1家、电子电器类2家、现代医药与医疗器械类2家、旅游景区1家、商业老字号1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工作,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出台《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争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美豫名品”梯次培育机制,以“质量、效益、信誉”为核心,围绕“工业、农业、服务业、建筑工程”四大领域,遴选出了238家重点企业进行培育。

以后,我市将继续深入实施“美豫名品”培育行动,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强烈意识,争取更多的“美豫名品”落户新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以品牌建设赋能区域高质量发展。

(记者 崔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