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确实是一个有趣且值得讨论的现象。LV(路易威登)品牌被印在蛋糕咖啡上,并冠以“奢潮大咖下午茶”之名,定价在300多元人民币一份,引发了网友的热议。这种做法背后的商业逻辑和消费者的反应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
1. "品牌联名与价值叠加 (Brand Collaboration & Value Addition):"
"利用品牌效应:" LV作为一个全球知名的奢侈品品牌,代表着特定的品味、地位和消费能力。将LV的Logo印在食品上,是试图将这种高端品牌形象与下午茶产品进行绑定。
"提升感知价值:" 对于一部分消费者来说,这种联名确实能提升产品的“档次感”和“独特性”。即使LV的Logo与食物本身的风味关联不大,但品牌的光环也可能让消费者觉得这份下午茶更有价值,是一种“体验”或“社交货币”。
2. "目标客群定位 (Target Audience):"
"精准营销:" 这类产品显然不是面向普通消费者的日常下午茶。其目标客群更可能是对奢侈品有一定认知和兴趣、追求潮流、愿意为品牌和体验支付溢价的年轻消费者或时尚达人。300多元的价格也基本符合这一群体的消费能力预期。
3. "消费者反应与争议 (Consumer Reaction & Controversy):"
"“有logo更好吃?”的调侃:" 网友的这句评论非常
相关阅读延伸:LV被印在蛋糕咖啡上,“奢潮大咖下午茶”一份300多元!网友:有logo更好吃?
春暖花开,你出门“下午茶”了吗?
最近,杭城“闺蜜圈”刮起了一阵“贵妇下午茶”的风。
随手翻翻社交平台,就能刷到不少分享——点心上、咖啡上,纷纷被打上LV、Dior、CHANEL等等大牌logo,不过,这些“美图”的落款地址却都来自于本地独立咖啡厅。
“看着还挺种草,不过,这样做 ,算侵权吗?”
有网友在觉得新奇有趣的同时,也产生了疑问。为此,杭州吃货去了网上曝光量颇高的下午茶咖啡厅一探究竟。
火爆网络
咖啡厅纷纷推出大牌下午茶,LV、GUCCI、CHANEL被印在咖啡甜品上
中山北路Rea.vintage
这应该是是杭州最先开始做贵妇下午茶的咖啡厅。店的另一重身份是中古奢侈品买手店。
记者注意到,店内的常规菜单上并没有出现明显的“大牌下午茶”的宣传,只有在点单时询问吧台工作人员才会得到介绍,推荐点99元的下午茶套餐两杯饮品+任一蛋糕,并告知出品会有大牌logo。
主理人纪女士表示平日里店内有专业的咖啡师。咖啡上的奢侈品logo拉花工具是网购的,而门店的招牌甜品——华夫饼的口味则是她的独创,她还说未来也许会考虑开发更多的logo。
国大城市广场4楼CHOPCHOP咖啡
相较于Rea.vintage的“隐藏菜单”,位于国大城市广场4楼的CHOPCHOP咖啡则显得高调了许多,不仅在吧台点单处张贴出了带有图示的“奢牌下午茶”菜单,还把套餐同步在某点评网站上上线,并给出了一定的优惠。
图片来自大众点评网
堂食菜单最便宜的美式咖啡58元一杯,而同样的咖啡外带则是28元。印有大牌logo的网红下午茶套餐,价格从118元到318元不等 ,分成三个价位,共计四种组合。
进店时,记者看到吧台区和咖啡厅内场之间被一道机械闸口拦住,只有刷卡才能进入。吧台的工作人员会告知,只有点单堂食系列的饮品或食品,才能进入内场景观区享用下午茶及拍照。
主理人王先生告诉记者,大牌下午茶是从春节前开始推出的。原本店里只售卖咖啡和司康这类常规的下午茶。后来有一些来到店里的客人,认为店内咖啡和甜点的“颜值”不够高,并且给他展示了Rea.vintage的大牌下午茶图片。他意识到在食物上设置奢侈品logo是目前的一种潮流趋势,也可以满足部分顾客的需求。
王先生说,在上线大牌下午茶前,他没有考虑过版权的问题 ,也没有查阅相关的广告法和商标法。虽然,这些logo都没有得到官方授权,但目前也没有品牌方提出门店的侵权问题。
而王先生则表示,店里的甜品都是从城中某甜品工作室定制的成品,只有咖啡拉花是用网购模具制作的。最近,他感觉这阵奢侈品下午茶的风头快要过去了,也在考虑下架这些印有大牌logo的食品,更换新的品类。
是否侵权?
律师:将大牌LOGO制作在商品中虽不易被认定构成商标侵权,但并不意味着该行为具备合法地位
那么,将大牌LOGO印在自家产品上真的会构成侵权吗?对此,记者采访了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的孙逸凡律师。
孙律师表示:
根据《商标法》第48条之规定,“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品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品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结合案涉实际情况,可以通俗地理解为多数大牌商标权人并未出品与商家制作的相同领域类别商品(亦未将商标保护范围注册至相关领域),所以商家制作商品过程中的使用行为通常情况下并不会直接导致市场对商品来源的混淆,且即便存在一定程度地混淆也很难取证,由此一般也较难认定此类行为构成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
同时,孙律师特别补充强调,将大牌LOGO制作在商品中虽不易被认定构成商标侵权,但并不意味着该行为具备合法地位。在相关商标标识满足著作权法意义上作品构成要件,且尚在保护期范围内的,商家或仍将承担侵犯著作权权利人复制权或发行权等相应权利的侵权责任。
孙律师建议广大商家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合规意识,合法、合理使用相关知识产权资源,避免陷入涉法涉诉纠纷。
网友评论: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杨蓉 题图来源:图虫创意 图片编辑:雍凯
来源:作者:钱江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