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00元女装成分造假引纠纷,市民维权将商场告上法庭!

这起事件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特别是关于商品标签和成分的真实性问题。根据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商家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确保商品质量与宣传或标签相符。
如果市民购买的女装在成分和标注上存在不符,商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 "与商家协商":首先,市民可以尝试与商场进行沟通,要求退货、换货或赔偿。
2. "投诉举报":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请求调解。
3. "法律诉讼":如果投诉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市民可以选择将商场告上法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法律诉讼中,市民需要提供购买凭证、商品成分标注、实际成分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商场的违法行为。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这起事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查看商品标签和成分说明,保留好购买凭证和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商家也应当诚信经营,确保商品信息真实、准确,避免类似的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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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衣服各种成分含量比例,因当遵循诚信原则。资料图片

扬子晚报网9月8日讯(通讯员 杨法萱 记者 陈咏)8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购物维权案:市民因所购衣服聚酯纤维含量“不足”,以消费欺诈为由将该商场告上法庭,并主张“退一赔三”。法庭审理认定,因该衣服聚酯纤维含量在允许范围内,判决市民败诉。

今年上半年,扬州市民李先生在扬州一家商场,花7600多元买了艾米瑞、海兰丝等品牌的9件衣服。衣服吊牌均标明“里料:聚酯纤维100%”。此后,李先生委托天津市服装家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这些衣服进行检测,发现这些衣服的材质与吊牌上似乎并不一致。检测结果为:艾米瑞里料聚酯纤维96.4%,氨纶3.6%,海兰丝里料聚酯纤维约96.5%,氨纶红3.5%。检验结论均为该样品纤维含量标识不符合,不合格。

李先生认为,其在购买衣服时,吊牌中未标明,营业员也未提示其购买的衣服中含有其他成分,扬州该商场的行为构成了消费欺诈,应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

商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扬州市邗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一致确认商场出售的9件衣服均存在里料实际成分与吊牌标识不符的情况,但对经营者是否存在欺诈各执一词。《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GB / T29862-2013规定,产品或产品的某一部分中含有能够判断为是装饰线或特性纤维(如弹性纤维、金属纤维等),且其总含量≤5%(纯毛粗纺产品≤7%)时,可使用“100%”,“纯”或“全”标识纤维含量,并说明“xx纤维除外”。

法庭认为,涉案9件衣服中,氨纶作为一种弹性纤维,在衣服里料成分中总含量未超过5%,因此商场在吊牌中使用“100%”标识聚酯纤维并无不当。至于该商场未在吊牌上注明“氨纶除外”的行为,属于吊牌标识不规范,应在日后工作中予以纠正。综上所述,李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认定商场在提供商品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编辑:乔金玲